第571章咱悄悄地进村,打枪的不要
第一千三百零一次循环——
楚千秋在掌握了第七变后,没有急着去找下一颗虫珠,而是跟着元芹娘子,学习起了《血蛊大法》。
这门元家的旷世宝典,元芹娘子自然是有种下精神烙印,不能随意传授给外人。
奈何楚千秋不算是外人,是元芹的夫君。
按照黎人的传统,元芹是有资格获得丰厚的嫁妆,哪怕她只有四分之三的白黎血统。
奈何她不肯向家族低头,跑到了百香镇来。
如今她在没有通知家族的情况下,把自己嫁给了楚千秋,所以用门派的武功,给自己提供了一份嫁妆。
当然这是以合作的名义送出来的,元芹是百蛊门的真传弟子,也是老油条,知道怎么不违背门派的规定,把东西传授出来。
《血蛊大法》涉及的内容非常复杂,元芹选择了关于【驱虫】的部分,教导给了楚千秋。
而金蚕王正在跟第七次蜕变的吸真虫对峙,双方都想掐死对方,越看越不顺眼。
这蛊虫真不能养太多只了。
玄武神兽是很朴实的,它虽然也想到了,是不是有敌人故意用情报来干扰自己,但见了楚千秋笑呵呵地带着一瓶【玄武之血】过来。
“天啊,怎么有你这么丑陋的虫子,看到你的模样,我就想吐了。”
那它进阶成为【将级】乃至【王级】的时候,岂不是能操控仙人?
“等一下吧。”楚千秋摸了摸这极有可能成为武林噩梦的【操心虫】。
火气都更大了。
比起这些精明的蛊虫,反倒是现在去见的傻儿子,可爱多了。
恰恰相反,它们最鄙视就是下等的虫子,像是蚊子,苍蝇这些下等昆虫,都属于鄙视链的最底端。
“主人,要让它自杀吗?”
要不是担心楚千秋生气,它可以直接命令三条吸真虫自杀,它们也不得不遵从。
每一条蛊虫,都喜欢踏着同类尸骨向前迈进,所以才有养蛊一词。
“虫珠很好吃的。”
于是两条虫子开始互相对喷。
为什么第七次蜕变的蛊虫,会被称呼为虫王,因为它们开始掌握强大的神魂之力,虽然不如武相高手,却也十分可观。
“你现在还不行。”
楚千秋催动金蚕王,它释放出相应的神魂,原本藏在玄武大脑里面的【操心虫】,乖乖地爬了出来。
“真是太恶心了。”
【操心虫】的体型非常庞大,能力也非常强悍,仅为【士级】的时候就能够操控玄武神兽。
金蚕王的实力不算特别强,却能够操控蛊虫。
它们太他娘的能吵架了。
把一个贵族比喻成为普通的平民,那无疑是最大的侮辱。
金蚕王也有点嘴馋了,虽然它主要是吸收精血,但对于同类也深感兴趣。
“你先呆在这里,需要的时候我叫你。”
要是换成实力差一点的武者,它们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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