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百七十章 把电锯放下来,听话_一个诡秘作家的自我修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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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过来放血是比较麻烦的。

  那些血瓶可以作为道具存放到新开密室之中。

  “小金,你没事吧?”邱弦雅摸了摸金木科的后背,担忧地问道。

  金木科剧烈地咳嗽着,但听到邱弦雅的问话后还是费力地摆了摆手,示意自己没事。

  随后,邱弦雅问向血奴:“你们把阳阳怎么样了?”

  血奴笑了笑:“你是指带你们来的那个女生?”

  听到这句话,邱弦雅觉得好像话里有点重要的信息。

  但根本不需要邱弦雅去想,血奴就合盘托出:“那个女生早就已经被我吸光了血液,变成了我的傀儡。”

  正在血奴说这句话的时候,有个傀儡反馈回来了信息。

  有个皮肤白皙身材瘦削穿着商朝服饰的男人忽然出现在密室门口,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密室二楼。

  “商朝服饰……”血奴将这件事告诉了密室家。

  密室家不屑地说道:“在我面前玩cospla?管他是过江龙还是地头蛇,在我的密室里我就是神!”

  紧接着,邱弦雅发现房间忽然发生了变化,变成了另一个模样。

  密室家冲邱弦雅得意地说道:“不管你哥哥是何方神圣,我们已经从左江市转移到了马成市,横跨一千五百公里,你觉得你哥哥能救得了你吗?”

  说实话,密室家对邱弦雅话语中的哥哥是比较忌惮的。

  首先那个面具就不好惹,具有秒杀血奴的能力。

  能够拥有这副面具的哥哥肯定会更强。

  但密室家左思右想,你就算再强也抓不住我,我为什么怕你?

  他能够在所有密室之间随意穿梭,等同于在整个大夏联邦布置下了十数个传送点。

  这种逆天的逃亡能力,就算是有人丧心病狂地在某座城市投下屠城的弹药,只要密室家穿梭及时,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,顶破天就是损失一个密室罢了。

  血奴倒是比密室家要理智一些:“放了她,跟她哥哥交个朋友?”

  密室家不屑地教训着血奴:“你都快要杀了人妹妹,现在放了能够让他感激你吗?”

  血奴思索了一阵,觉得确实是这个道理:“那我就吸了?”

  密室家点头:“我们现在已经是神一般的存在了,不能再像以前做人的时候那种思维,做人才留一线,做神需要留一线么?他又能拿我们怎么样?”

  血奴点点头,朝着邱弦雅走去,他有个小癖好,那就是在有少女在的情况下优先吸取少女的血液。

  在血奴的背后,密室家手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把电锯。

  他开启电锯开关,轰隆隆的声音引起了血奴的注意,但没等血奴反应过来,这把电锯就已经穿过了他的脖子。

  这个时机是密室家选择的最好时机,他的内心会认为这时是他为密室家制造新员工的时候,密室家不会在这个时候损人不利己。

  而密室家恰好反其道行之,轻而易举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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